商标是企业形象/产品/服务的识别标志。商标有排他性,不能使用他人在先注册的商标。
商标采用先申请原则,即对相同的商标注册申请,注册权授予先申请的企业或个人。如果一个有影响力的商标被他人抢先注册,将给企业带来不可估量的损失。
任何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区别开的可视性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
在中国申请注册的商标可分为商品商标、服务商标、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四种。
一、商品商标是指使用在生产、制造、加工、拣选和经销的商品上的商标。
二、服务商标是指提供服务的经营者为将自己提供的服务与他人提供的服务区别开而使用的商标。
三、集体商标是指由工商业团体、协会或其他集体组织的成员使用于商品或服务上,用于表明商品的经营者或服务的提供者属于同一组织,以便与非成员所提供的商品或服务相区别的商标。
四、证明商标是指由具有控制和检测能力的行政机关、团体或其指定的机构所控制,由其他以外的人使用在商品或服务上,用以证明商品原产地、主要原料、制造方法、质量、精确度及商品的其他特定品质的商标。
中国商标局采用国际商品和服务分类共有45个类别,前34个类为商品类别,后11个类为服务类别。
一个商标注册一个类别计为一件申请。商标注册申请前,申请人必须确定所要注册的国际分类的类别,以及与各个类别相对应的具体的商品或服务项目名称。
中国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有效期满前可办理续展手续,续展后的商标的有效期仍为十年,可以多次续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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