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全球已有105个国家承诺最迟将在2018年9月实现CRS下第一次金融账户涉税信息自动交换。 也就是说目前为止全球有105个CRS参与国。
2. 全球已有116个国家和地区加入《多边税收征管互助公约》,包括15个非主权独立税收管辖区(例如泽西岛、开曼群岛等)。
3. 全球已有97个国家和地区签署CRS《多边主管当局间协议》(MCAA)。
4. 根据经合组织公布的官方数据,中国目前已经与74个国家在MCAA下的交换关系激活成功。
1. 全球已有105个国家承诺最迟将在2018年9月实现CRS下第一次金融账户涉税信息自动交换。 也就是说目前为止全球有105个CRS参与国。
2. 全球已有116个国家和地区加入《多边税收征管互助公约》,包括15个非主权独立税收管辖区(例如泽西岛、开曼群岛等)。
3. 全球已有97个国家和地区签署CRS《多边主管当局间协议》(MCAA)。
4. 根据经合组织公布的官方数据,中国目前已经与74个国家在MCAA下的交换关系激活成功。
根据经合组织在其官网公布的最新数据,在此前61个国家和地区的基础上,中国又与包括瑞士在内的其他13个国家和地区在MCAA下的CRS涉税信息自动交换关系被激活。据此,中国将在2018年9月向包括英国在内的56个国家和地区政府提供其税收居民在中国金融机构持有之账户的信息,而包括瑞士在内的74个国家和地区将在2018年9月向中国政府提交中国税收居民在该国金融机构持有之账户的信息。
具体的国家和地区名单汇总为:
2017年10月激活交换关系的国家和地区名单 (61个)
安圭拉; 阿根廷; 澳大利亚; 比利时;伯利兹; 百慕大; 巴西; 英属维尔京群岛; 保加利亚; 加拿大; 开曼群岛; 哥伦比亚; 哥斯达黎加; 克罗地亚; 塞浦路斯; 捷克; 丹麦; 爱沙尼亚; 法罗群岛; 芬兰; 法国; 德国;直布罗陀; 希腊; 格陵兰; 根西岛; 匈牙利; 冰岛; 印度; 印度尼西亚; 爱尔兰; 马恩岛; 意大利; 日本; 泽西岛; 韩国; 拉脱维亚;列支敦士登;立陶宛; 卢森堡; 马来西亚; 马耳他; 毛里求斯; 墨西哥; 蒙特塞拉特; 荷兰; 新西兰; 挪威; 波兰; 葡萄牙; 罗马尼亚; 圣卢西亚; 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 萨摩亚; 斯洛伐克; 斯洛文尼亚; 南非; 西班牙; 瑞典; 特克斯和凯科斯群岛; 乌拉圭。
2017年12月最新激活交换关系的国家和地区名单(13个)
安道尔;巴巴多斯;智利;库克群岛;库拉索;黎巴嫩;瑙鲁;巴基斯坦;俄罗斯;圣马力诺;沙特阿拉伯;瑞士;英国。
香港和澳门的情形:
香港和澳门目前是采取的CRS下双边”配对”模式,而非MCAA下的多边“配对”模式,因此尽管香港已经在此前公布的CRS信息交换意向国名单中列明了中国大陆,但是经合组织并没有就此在其官网进行公布。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上个月经合组织发布的《2017年全球金融账户涉税信息自动交换执行报告》(AEOI Implementation Report 2017),中国政府已经原则上同意将《多边征管互助公约》的效力及于香港和澳门地区,以使得两地能够在2018年实现MCAA模式下的多边信息交换。在《公约》对香港和澳门正式发生效力之前,两地会继续在原有双边“配对”模式下与相关伙伴国实施CRS下的相关规则。
应对CRS的五种方式:
1、办理低税或免税国家的护照。如安提瓜、圣基茨、多米尼克、格林纳达等。成本十几万到几十万美金。并在当地安排一个住址和当地电话。
2、分散资产规模。如尽量将每个海外账户金额减少到100万美金以下。或利用房地产等多种资产配置来分散资产的持仓。
3、投资海外房产,珠宝,艺术品,股东,贵金属,公司股权等不属于金融资产的品类;
4、在资产配置和管理中引入信托架构,以实现账户保密的功能。
5、改变对外投资组织形式。如,公司相比较于个人,具有递延纳税的功能,具有更大的税收弹性空间。此外,合理进行转让定价也是跨国企业最常用的一种避税方式。
总体而言,这些举措对应对CRS肯定有一定的效果,但另一方面,这些应对方式也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极具专业性,涉及多方法律知识,需寻求专业人士帮助。所以,有任何疑问可以随时咨询您身边的蓝海顾问,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